您好,欢迎来到莓核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强制执行房屋清退程序 法律问题

强制执行房屋清退程序 法律问题

来源:莓核美食网


法律分析:

通常的做法是查封银行账户,直接把账户里的钱转走。 还有就是查封房产、土地、公司资产等,然后拍卖。 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财产,穷光蛋一个,那么会等到他有钱的时候就划拨。 只要你用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或者去工作,或者办理社保等等,这些都会让知道,然后等有钱的时候划走。 通常不会抓人。社会抚养费由哪个部门进行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Copyright © 2019- mhw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