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与复印件并无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离婚复印件是有效的。但如果将副本作为证据,则证明力是不足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原件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原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书的调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后,通常是可以产生与原件相同证明力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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