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可向所在地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提交材料,行政部门将处理并告知举报人。《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举报权利,并规定相应处罚。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侵犯劳动权益。
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果要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交相应的举报材料,由上述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揭露公司违规行为:揭秘企业逃避员工社保缴纳的套路
在现代社会,一些不法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采取逃避员工社保缴纳的手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揭露这些公司的违规行为,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它们的套路。一些常见的套路包括虚报工资、设立虚拟公司、通过雇佣外包等方式规避社保缴纳责任。揭秘这些套路,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咨询专业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等方式展开。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也是必要的。只有通过揭露和打击这些违规行为,才能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结语
揭露公司违规行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当事人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部门将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揭秘企业逃避员工社保缴纳的套路,如虚报工资、设立虚拟公司等,需要调查取证、咨询专业律师,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加强法律宣传与执行力度,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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