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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与会怎样

来源:莓核美食网

1、网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构成犯罪的,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网络罪的规定处罚:

1、为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二、网络犯罪证明行为人“明知”行为:

1、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2、为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3、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4、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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