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合同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约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不享受法定休假或者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四)生产特点或者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连续工作的;(五)其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情形,但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中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相抵触,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企业合同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