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如果交罚款标准是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违法情况,由办案机关决定同时适用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另外,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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