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厂)保安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保安整体素质,执行厂规厂纪,维护工厂财产与员工的安全.二.范围:公司全体保安三.内容:
3.1 保安职责:
3.1.1 确保厂内人员,财产的安全;
3.1.2 维持厂内人员工作,生活的秩序;
3.1.3 严密门禁管制,做好人,车,货物进出管理;
3.1.4 慎防烟火,做好水电管制;
3.1.5 随时提高警惕,应付突发状况;
3.1.6 遇到状况立即反映.
3.2 保安勤务:
3.2.1 督导员工打卡及员工厂内仪容,食宿秩序;
3.2.2 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外出(包括车辆),无放行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3.2.3 不定时巡查厂区,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及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
3.2.4 厂区,宿舍如发生人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班长和总务主管处理;
3.2.5 不定时巡查各区域水电状况及厂区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3.2.6 保持保安室,厂区大门的清洁卫生;
3.2.7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经理以上人员及贵宾来访时敬礼问好;
3.2.8 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班长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3.2.9 员工出入厂区,严格对其进行检查;
3.2.1 0接受训练,提高执行质量;
3.2.1 1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3.3 保安守则:
3.3.1 值班时,应穿戴整齐之制服;
3.3.2 不准在保安室内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过处分;
3.3 .3各岗位保安在执勤时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3.3 .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3.3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报纸,听音乐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过处分,若监守自盗送机关处理;
3.3 .6巡查员工进入厂区和餐厅时,应穿制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区秩序;
3.3 .7保安为全厂之行为的纠察者,理应作为全厂之楷模,如违反厂规应以厂规加重处分.
3.4 保安训练:为确保人员执勤之素质,能力,本厂保安特施行日常训练及密集训练和管道训练,按《训练计划》